重庆捉奸事件回顾:男人幽会表妹被妻子抓现行一时冲动酿血案
表兄和表妹间似乎自古就有着不一般的羁绊,“如此钟情古所稀,吁嗟好事到头非”,北宋年间书生申纯和表妹王娇娘互生怜惜,却惨淡结尾,娇娘自尽留下绝词,申纯悔恨后毅然殉情,这对表兄妹最终以悲剧结局。
2017年重庆巴南鱼洞也发生了一桩因表哥爱上表妹引发的伦理惨剧,当事人李某被妻子抓到与表妹偷情,在扭打中遭妻子持刀捅刺,对婚姻的不忠诚引来了一场血案。
2017年8月19日早上九点,鱼洞滨江路某路段花坛旁突然传来一阵激烈的争吵,附近晨跑和起早运动的市民都被吸引了过去,吵架的双方为一男一女,似乎为一对夫妻,女子的言语中不断斥责男子的无情无义,控诉其背叛婚姻。
很明显二人是因为感情问题在争论,作为丈夫的男子被妻子抓住出轨把柄,正当群众越聚越多时,男女双方突然由最初的口头争论变成了推打,在纠纷中,女子不知从何处掏出一把水果刀,直接捅向男子腹部,顿时间男子身上鲜血淋漓,浸染了白色的衣物。
围观群众一看大事不妙,立刻上前阻止,将二人分开后,又拨打了报警电话以及急救电话。警方到达现场后,跟随救护车一起带着女子将男子送到了医院,到了医院后,女子看着躺在急救室中的丈夫,对警察说出了二人争论的缘由。
“他出轨了,我当场抓到他和表妹出轨,我一直知道他花心,可没想到防了外面的豺狼虎豹,却没能防住自己的家人。”女子的神情甚是悲切,可以看出事情闹到最后这种份上也并非她所愿。
最终男子经过抢救并无大碍,也脱离了生命危险,女子被警方带回警局接受进一步调查。根据现场目击者称,争斗的产生是男子先动的手,不过很快便被女子反扑。
男子李某今年50岁,一直都吃住在妻子娘家,相当于一个上门女婿,妻子觉得自己一家人待丈夫实在不薄,也不知为何丈夫要如此对待他,因为都这把年纪了,她从来没有想过离婚再找,不过这件事情一出来,她的婚姻又成了一个未知数,还好孩子都已经长大成家,懂事的他们也能够明辨是非。
女子觉得整件事情自己确实有错,但丈夫自己应当承担更多的责任,她是气不过丈夫在出轨无理的情况下还主动先动手。那把水果刀,是她来找丈夫对峙之前,买好放在口袋里的,本来是准备装装样子威胁一下,壮个胆,没想到最终却用上了。
根据警方透露,女子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具体定刑还要在仔细调查后交由法院处理。
男子李某的出轨行为在该案中是一个关键导火索,表兄爱上表妹,从爱情没有界限的角度来看,似乎并没有什么毛病,但从道德和法律角度却是无法苟同。
该案中李某和表妹之间为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止结婚的情形”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具体的解释为“和已身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各代旁系血亲”,其中包括兄弟姐妹、伯、叔、姑、舅、姨、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外甥子女。表兄和表妹恰好属于此范围内,因此即便李某和表妹之间如何情投意合,法律也不会允许二人结婚,可能这也是二人一直作为地下情侣存在,李某并未离婚的原因之一。
李某的出轨行为确实让绝大数听到这个消息的群众都膈应得慌,但这并不意味着女子能够以此为理由侵犯李某的生命健康权利。女子伤害丈夫的行为涉及到“故意伤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李某的伤情究竟如何,并未公布,不过根据《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规定,腹部受伤,涉及到“ 胃、肠、胆道系统穿孔、破裂”“ 肝、脾、胰等器官破裂;因损伤致使这些器官形成血肿,脓肿”或者“腹部损伤致使腹腔积血,须手术治疗”等情况都可认定为重伤,一旦认定重伤,女子的判罚极有可能达到三年以上。
除此之外,当然还要考虑案发时的整体情况,本案中女子行为产生的缘由是男子的出轨以及在案发时为男子先动手,女子反抗,对于整个案件的发生双方都要负一定责任,男子责任的划分相对极有可能减轻女子的惩处,外加该案是由婚姻纠纷引起,因此在实际判罚中极有可能考虑到具体情况,从轻或减轻处理。
婚姻就是一艘大海中航行的船,夫妻双方共同维持着这艘船的稳定,一旦有人想要跳出这艘船去追寻自由和刺激,这艘船也就如同遭遇了风暴的洗礼,即便熬过去了,船也已经破烂不堪,而更多的船没有挺过,早已在那场风暴中,泯灭于海底。